“心连心”—《沿海基本法》颁布三周年庆祝活动快讯(深圳站)
【2005-01-28】

2005年1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深圳地区公司所在的证券大厦5楼多功能厅,来自集团总部、深圳地区、美佳物业总部、深圳美佳物业、福州地区共120位沿海人,与集团《沿海基本法》宣讲团齐聚一堂共同庆祝《沿海基本法》三周年活动;集团总裁江鸣、执行总裁刘忠宁和总部各职能部总经理共同参加了庆祝活动。

深圳地区总经理柳风军主持了整个庆祝活动,在全体参会人员慷慨激昂的“沿海之歌”齐唱声中,活动拉开帷幕。

《沿海基本法》宣讲会上,集团执行总裁曾鸿海饱含激情地和大家一起回顾了《沿海基本法》形成和演进的过程;武汉商业城总经理王晓彬代表集团为大家解析《沿海基本法》的核心思想,为与会人员指明了认识、运用和执行《沿海基本法》的方向和目标。

讲述“沿海家事”时,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郑荣波回顾了“沿海集团上市传记”;美佳物业总公司陈怀和和大家分享了她个人以及家庭在沿海的成长历程;福州地区李晓龙谈到了当年福州公司“80元人民币完成香江花园筹建处开业庆典”的感人故事;深圳美佳物业赵颂讲述的,是全体沿海人帮助普通员工夏中辉的妻子战胜病魔的感人至深故事;深圳地区李健则回顾了沿海人在进入东莞之初那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接下来的座谈会首先是分组讨论交流,让所有与会沿海人都有机会对学习《沿海基本法》讨论交流心得想法,小组的代表进行了发言:集团总部许杰、美佳物业总公司赵志斌、福州地区康振木、深圳地区叶丹鹰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深刻体会。最后是深圳地区总经理柳风军谈了他对沿海精神的理解以及自己在沿海的工作感受。

活动最后的环节是“《沿海基本法》知识竞赛”。由于事先做了周详的布置和充分的准备,深圳站知识竞赛场上精彩纷呈、热闹非凡;竞赛由陈先、尚云霄主持,参赛人员分成“旗舰队”、“龙泊东江”和“美佳”三个方阵队,各自有三名场上队员和后援拉拉队,场上队员不仅有队标,而且有自己队特色“LOGO”,场下的拉拉队也各有特色:“旗舰拉拉队”人人身上“喜气洋洋”,挂着彩带,拿着哨子、橡皮锤、口哨和摇铃,“美佳队拉拉队”则统一带上了“美佳冠”、披挂彩条手上也拿着“加油铃”,“龙泊东江拉拉队”也是手拿摇铃,着装统一。竞赛一开场,在场上的队员们开始激烈角逐,拉拉队也同时开始“火拼”,整个竞赛场一下子“烧到沸腾”。随着场上“必答题”、“抢答题”和“互动题”的进展,几个队轮番得分(可爱的公仔玩具),场下拉拉队此起彼伏的喝彩声将知识竞赛的气氛推向高潮:“美佳美佳,服务万家”、“旗舰旗舰,永远当先”等拉拉队加油喝彩声鼓舞着场上的队员的士气。场上场下的优异表现和全情投入使得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容。最终,来自集团总部的“旗舰队”获得了竞赛优胜,深圳地区与福州地区联合组成的“龙泊东江队”和美佳物业组成的“美佳队”分获二、三名;由于“旗舰队”队员吴绮雯的出色发挥,脱颖而出被评委团评为“最佳表现”奖;而“旗舰拉拉队”也因为在队长高又忠的指挥下,动作整齐划一、口号气势如宏,凭着“友谊第一”的团队精神被评为优胜拉拉队。

“‘心连心’--《沿海基本法》颁布三周年庆祝活动”从2005年1月16日至26日,共历时11天;集团宣讲团一行赴北京、鞍山、上海、南昌、武汉和深圳共6站进行了《沿海基本法》的宣讲,参加了各地区组织的庆祝活动。此次系列活动中,集团曾鸿海执总和王晓彬总经理为集团全体职员阐述了沿海企业价值观和文化理念的诞生与发展历程,深刻地诠释了《沿海基本法》的意义和内容,为全体职员理解、接受、认同、贯彻执行《沿海基本法》指明了方向;“沿海家事”案例更是触动全体沿海人的心灵,为那充满激情的创业历程而备受鼓舞;座谈会为全体沿海人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大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畅谈对《沿海基本法》的认知并达成一致;知识竞赛寓教于乐,激起了大家进一步学习基本法的兴趣。通过本次活动,全体沿海人对《沿海基本法》有了更为直接和深刻的认识,对集团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同时更增强了沿海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沿海基本法》颁布三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已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但全体沿海人进一步践行《沿海基本法》的历程却才刚刚开始。为了将沿海的价值观和核心理念根植于每一个沿海人的思想,让每位沿海人发扬三创精神,将“创造顾客价值,实现企业利润”这个宗旨与自己实际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紧密结合起来,将理念转化成实际的行动,我们每一个人都肩负着使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做起,实践《沿海基本法》的核心价值观,以《沿海基本法》为标杆,每时每刻审视、衡量自己的工作状态与工作行为,实现从平凡到卓越的升华。

祝福沿海的事业蒸蒸日上!让我们全体沿海人为早日实现“5个100”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