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盟商家合作宗旨
沿海会为联盟商家提供面向全国发展的平台,通过整合全国范围内的资源优势,与联盟商家进行有效的品牌联合,建立跨行业的合作联盟,以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申请成为联盟商家
商家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联盟商家申请表》,经沿海会审核确认并与商家签订《沿海会联盟商家合作协议》后,即成为沿海会联盟商家。沿海会有权批准或保留相关申请,并无须说明理由。
正式成为沿海会联盟商家后,商家即可享受沿海会为其提供的各项权益,同时也须遵守本章程及《合作协议》中的约定。
联盟商家提供公司资料至沿海会纯属自愿,可随时要求查阅或更新资料;沿海会信守资料保密原则。
三、联盟商家权益
免费定期得到精美沿海会会刊;
通过沿海会的网络、刊物及宣传资料推介商家形象、发布信息,吸引会员消费;
受沿海会邀请与沿海会一起组织会员活动,宣传并提升商家知名度;
优先得到沿海地产最新的商业拓展信息。
四、联盟商家须知
联盟商家须严格按《合作协议》约定为沿海会会员提供优惠和服务;
联盟商家对沿海会的组织、运作及管理有建议权,但无决定权;对沿海会的任何财产无所有权及追索权;
联盟商家不得利用沿海会及沿海会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作任何商业用途或有损沿海会的行为。
沿海会若认为联盟商家的言行不利于或意图不利于沿海会的社会声誉,或违反了本章程的任何条款,沿海会有权取消商家资格,自取消之日起商家所有权益即告终止。
五、附则
沿海会有绝对酌情权于任何时间终止沿海会的运作,而无需说明理由。自沿海会终止运行之日起,联盟商家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优惠及服务即告终止。
沿海会有权更改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并以沿海会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联盟商家变更内容,联盟商家须接受已更改章程的各项条款。
沿海会对《沿海会联盟商家合作章程》的各项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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